2007年2月8日星期四

在中国怎样实现宪政民主?

在中国怎样实现宪政民主?
作者: 王有才
一方面我们要建立自由公民社会,另一方面我们要创新具有“平衡与制约”机制的权力体系。而这两个方面都必须通过宪政来实现。首先要确立一部“尊重、保护并捍卫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宪法,并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分割,其中小地方与更大地域之间权力的分割(或者说地方与中央的权力分割)是重要的内容。

另一方面,同一级政府之间要进行权力分割,通常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独立权力互相“制约与平衡”来实现。这样可以实现保护公民权力的宪法体系(所有其他法律都是派生的,不得与宪法相冲突)与政府权力分割体系(也是由宪法法律明文规定)。现代宪政理论的关键是:对于法律,主要作用既是保护公民权利,同时又限制政府权力(或者说,对于公民,法律没有规定的都可以做,不违法;对于政府,法律没有规定的都不能做,否则即为越权)。
唯一可行的即是法治社会和宪政体系。乐于参加公共事务的人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得以实现。在此必须修改选举法和组织法。社区和选民圈子成为现代政党活动的首要场所和方式,政党内部本身不得赋权,乐于党务的人只进行联络宣传并募捐,这就涉及下一个问题,现代政党如何组建?(这肯定是个大课题,要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才能完成)

在中国怎样实现宪政民主?(王有才)
王有才

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本人在文化、社会、哲学、政治、历史等领域功底甚浅,就这么大而宽广的问题来探讨,肯定力不从心,即使抛砖引玉,也没有太大价值的。

即使是这样,我也忍不住拿起笔来,记录下一段粗浅的认识。

康梁变法失败,并没有使改良主义消失,当时的知识分子试图从英、日体系中寻找“变法”的合理性。孙中山当时提倡革命,以推翻满清为前提,确实也聚集了相当的力量(主要是思想观念的传播),辛亥革命,清朝被推翻,在形式上,确立了中华民国体系。

之后,随之而来的确实不是新的朝代的开始,而是军阀混战,这与中国历次改朝换代时的特征差不多,随着社会的混乱,军阀的割据,因社会既没有传统的治,也没有一统天下的暴政,同时西方新观念的传播,西方列强的蛮横占领国土,加之皇权传统甚行,有责任心的知识分子一方面介绍西方新学,一方面即举起了救亡图强的旗帜。加之马克思列宁主义伴随着其他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使得一部分优秀知识分子确实深受其影响,于是各种团体和组织纷纷成立,而尤以共产主义最为盛行。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 造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因素,中国只有皇权思想,没有一脉相
  承的皇权家系,一旦社会动荡,“皇帝人人当,明日到我家”的有害因子就
  会象幽灵一样出现,几千年的中国文化,尚没有找到一种平和权力交接的方
  式,即使在皇权威权存在的时期,宫廷政变也很频繁,并时而带有很大的血
  腥。
B 马克思列宁主义号召暴力革命,这正切中了中国传统的农民造反,而当时工
  人、农民的生活疲苦,恰恰切中要旨,如果知识分子先组织社团一鼓吹,有
  一部分困苦的劳苦大众也就认这个死理会跟上来。当然初期起来的肯定不是
  实实在在的农民。
C 当时有较深认知的知识分子并不多,认知也不深,而且一旦涉足暴力,知识
  分子擅长的理性思辩就退居了,除了鼓动革命与暴力,其他会黯然失色。因
  此,相对理性的梁启超、陈独秀、胡适,一直不能成为主流,特别是陈独秀
  ,作为鼓吹马克思主义的先锋猛将,却被所谓的“新马克思主义”者们抛弃
  了。
D 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孙中山想效仿西方的多党制
  ,故而赞同组建国民党并共产党,其中由于共产国际(特别是苏联)不仅提供
  思想的指导而且提供实际物质、金钱的援助,使得孙中山即使想建立西方的
  多党宪政体系(有名的军政、训政、宪政),西方也不会象苏联那样直接会提
  供物质金钱的支持,在这个时候,苏联的支持变得更为重要,因此作为“联
  俄、联共、扶助农工”的策略,共产组织就乘势扩大了。
E 还有一个学术性原因即共产主义的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及组织方式上的一致
  性,而西方三权分立与中国文化有根本的冲突也是共产主义易于组织、发展
  的内在原因。

由于社会革命力量的主力从知识分子转向工人,而最后由于当时中国的社会现
实,革命主力又由工人迅速向农村转移,社会很快从思想力量变成了行动力量,知识分子的力量又变得很弱,暴力军事力量成为主要的动力,而主力军的意识形态成为主要行为准则,“打江山集团”变成了“坐江山集团”;由于政权是暴力得来的,而该暴力是在同一个民族之间进行的,为了维护得到的政权,又必须用暴力得以维持;中国经过峰回路转,又回到了具有新社会形态外衣的封建专制时代,一切又回归到严控状态,毛泽东完成了又一朝代的更替,中国确实又面临着改良和革命的问题,从戊戌变法到今年整整一百年,中国面临着与一百年前相似的问题,要改良还是要革命?

那么,究竟要改良还是要革命呢?

一般而言,从道义和法则上讲,改良和革命的选择确实没有孰是孰非的问题,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从理论本身(即使以人的权利和尊严为本的理论),都不能说谁是谁非的问题,关键是,这两条路哪一条行得通呢?

改良,关键的要素在于中共上层是否有改良的意图,这不以我们的认知为转移,虽然,从迹象上看,确实存在改良的一线希望,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订,给改良主义提供了一个线索和机会,从此入手扩大公民权利,是可以创新出具有现代理念的宪法体系与权力制衡的政府结构体系,多党宪政民主是可以通过这条途径慢慢实现的,但这条途径时间长,测不准因素多,并且必须以中共上层能接受现代宪政理念为前提,由于需要具有这么多因素,对其希望过大,失望会过多,因此,改良这条路是一条只可期盼但似乎民间力量能起作用很小的路,是一条测不准的路。

那么,革命这条路又如何呢?

首先,革命的力量在哪里?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寻求中共成长的历史,一方面历史可鉴,这条路的结果是不当的(我们不能以胜败论英雄,必须以相对的社会进步作为判断);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科技飞速的发展,这条路根本不可能;也就是说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上看,这条路都是值得怀疑的。

为什么呢?

从理论上来说,现代宪政民主运动主要依据的力量应该是知识分子、中产阶级、小商业主及具有现代理念的政公务人员。而这些人员由于中国长期的专制传统及几十年的计划经济,革新力量显得很微弱。从现实力量上说并没有使这一类人有现代宪政理念的群体要求,如若有,肯定是个体化的、零星的,尚不足形成气候。就以知识分子而言,虽然日常言谈都有对一党专制及制度腐败的不满,但从群体上来看,我们对其的期望是过高了。我以前一直以为知识分子不仅有对中共一党专制的不满,但不敢参加者居多,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其实质问题根本不在该点上;因为邓小平九二年南巡讲话后,知识分子都多少有点获得好处,现在很少有人说“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了,很多在位的知识分子虽然对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不好也有认识,但基本上满足于已形成的既定生活,(各类企业中的中高层工薪阶层、管理阶层,大中专以及中学中的教师、讲师、副教授、教授以及政工干部,政府中的各类干部及公务员、各类机构中的管理员及业务员),在现在社会状态下,他们甚至都已经不是真心想过问公共问题及社会问题。当然各个时期毕业的大学生也有分配单位不好下岗的,其中大多数在寻找新的单位或炒股,一谈及政治不是没有兴趣便是害怕(依然是这两类人)。其中确实有些本来关心公共事务,或因生活不适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但因长期没有联系,一部分局限于小团体(3个-5个),或者就离散在社会上,形不成气候。

那么私人企业和中小工商业者如何呢?

九六年之前,他们很多依附于权力阶层(包括银行官员),他们大多数与各层官僚有某种天然联系(因中共在计划经济中垄断了所有资源),因此他们的独立性都是有限的,有些甚至很喜欢这种制度现状的存在,因为他们可以通过行贿处理占据国有企业(包括股份企业)的市场份额。由于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由企业头头说了算,并且层层包干,企业盈亏与各层企业头头关系不大,这就给私人企业和中小工商业者有了大量的空间,各层国有、集体企业头头几乎都存在损公肥私的把戏,腐败甚至进入了社会细胞。因此,当时私人企业和中小工商业者中少有(比例很少)对好的社会环境和商业竞争环境的要求(对警察、工商、税务等不满还是有的)。九六年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国有、集体企业真正的破产、亏损,使得私人企业和中小工商业者更多地独立起来,虽然说他们对公正的社会环境尚没有形成整体的要求,但离这一步时间应该说还是可期盼的。

由此看来,现在真正乐于参加革命的是两类人的少部分,一类是下岗工人,一类是农村游民。

在这里我只好打住了,我已经不想再去分析下岗工人有多少比例愿意去参加革命,农村游民又有多少比例愿意参加革命,这对我而言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我们追求的是宪政体系,本来生活无着的群体的权利是通过宪法及法律契约保护他们的,既是社会公正的一部分,又是机会平等的理性要求,而如果通过这一类力量去发动革命,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其破坏性,及不可控性,即使从历史的角度看甚至也没有成功的例子,正如一句悖论一样,在同一族系中通过暴力得到的政权通常只能用暴力才能维持,这是与我们的理念和追求都相去甚远的事。这里又引申出这样一类问题,现在中西部经济发展很差,而沿海地区经济要好得多,是不是又会出现这样一种结果,商业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通过革命使商业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又陷入困境,又出现以暴易暴呢?

在中国这一没有终极的问题,即使有百分之一百的可能出现,我也是不值得再去花时间探讨的,更何况现代科技和交通使得这一条路是死路一条,中国不可能再出现任何地理位置上的井冈山、六盘山和延安(这几个地方我都去过,交通已今非昔比),在现代社会这是没有出路的,没有必要再枉费心机了。

另外,我还要更进一步作出说明,由于中国长期的皇权文化特别是近五十年来长期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训导和思想管制,使得中国人对政党具有神圣感,其实,这正是错误思路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其实政党是靠不住的。政党能解决人口、失业和社会问题吗?这肯定不是哪个政党能简单解决得了的,虽然由于一党专制的长期统治,很多问题确实是中共带来的,但它自己是解决不了的,有些问题多党制也是解决不了的。政治、政党、政客只能对既发生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方式,其永远是对“现在”这一时间状态下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作出一些因应的措施,它永远不能解决终极问题,如果一个政党或政客试图对终极问题作出解决,我们必须对它作出深深的怀疑,这在宗教、哲学、数学、物理学也许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社会生活和公共关系(如政党、政客、政治)中是不存在的。举个最不恰当的比方,也就是说即使中国民主党执政了,也肯定不能说中国就民主了,这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共和”了,而是“共斗”了一样,存在同样可能性。另外,即使在探求终极真理的哲学和宗教中,许多问题也不断地被解构,对真理确实要持深深怀疑的态度,在社会、政治、文化、艺术等领域中,我们要持更谨慎的态度,对所谓“真理持有者”抱着深深的怀疑态度!

一旦任何一个团体和个人在社会领域中都不能以“真理持有者”自居,问题就变得简单了,任何社团和个人就可相处得更平和和宽容。当然这里必须说明的是:任何一个社团或个人都不得拥有特权,更不得利用特权对各种资源进行垄断,这就派生出一个问题,如何确立权力体系?

权力体系在历史上有很多种,到了现代社会,人们通常所说的“平衡与制约”原则适用于权力体系。那权力的来源是什么?为什么会有权力?权力怎样“平衡与制约”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应该站在什么立足点上。是以具体的每个个人的权力为基础呢,还是以抽象的国家或人民的权力为基础呢?这似乎是一个两难选择。然而美国开国者们却真正找到了坚实的因子,也就是说尊重、保护并捍卫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我们选择什么?我们已不愿选择皇权,我们对政党持怀疑态度,我们作为人类之一员自然应该选择以人为本的社会,这些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个体构成了人类社会,我们也应该“尊重、保护并捍卫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问题,如何“尊重、保护并捍卫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呢?”

这就相当于要分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建立自由公民社会,另一方面我们要创新具有“平衡与制约”机制的权力体系。而这两个方面都必须通过宪政来实现。首先要确立一部“尊重、保护并捍卫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宪法,并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分割,其中小地方与更大地域之间权力的分割(或者说地方与中央的权力分割)是重要的内容。

另一方面,同一级政府之间要进行权力分割,通常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独立权力互相“制约与平衡”来实现。这样可以实现保护公民权力的宪法体系(所有其他法律都是派生的,不得与宪法相冲突)与政府权力分割体系(也是由宪法法律明文规定)。现代宪政理论的关键是:对于法律,主要作用既是保护公民权利,同时又限制政府权力(或者说,对于公民,法律没有规定的都可以做,不违法;对于政府,法律没有规定的都不能做,否则即为越权)。

一旦宪法体系确立,随着时间与历史的进程,多种政治活动都可以通过宪法并
由各种类型的人群活动演绎出来,这当然是比较完美的(美国有点与此类似)。但对中国而言,事情确实要复杂得多,即存于社会的已是各种类型的人群活动利益集团,中共变成最大的利益集团,如何消解中共一党专制是目前摆在许多仁人志士(包括许多明理的共产党官员和普通党员)及社会公众的首要课题。要回答这一问题,又进入怪圈体系,即究竟是改良还是革命的问题。

我们必须设法转换思路来寻求突破。

首先,正如上面所述的,政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个人、政党都不是什么大救星,然而批评一件事,一个社团或一个人是简单的,但真正做事情时却是复杂的。我们的许多民运人士,包括我在内,一不小心就落入中国历来建党的旧窠臼里去了。我们在攻击别人的同时,自己却真的与对手犯的可能是同样的错误。

对于党或政党而言,中国可谓不算少,就算我这个不懂历史的人而言,我知道明朝时已有“东林党”,象“小刀会”、“太平天国”等等。“国民党”、“共产党”是中国近现代的两个最大政党,没有什么可神圣的。

我们的目的是确立宪政体系,保障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实行分权制衡。而要确立这一体系,民间要有力量,组建中国民主党本身即是增加民间力量的一种方式。另外,中国的知识分子、中产阶级、私营企业、中小工商业者,各机构管理者和业务员都可形成各种社团组织,以填补公共空间的薄弱环节,下岗工人、农民也可形成自己的团体和寻找自己的代言人。尽量使社会在自由中进行有序的变革,而不要使社会成为某个政党和/或团体的控制地带,每个知识分子从自身(或自身的社团)中找到自由和独立人格,不要都并且只依附于某个政党或社团,这是中国知识分子成熟的标志。

要完成上述服务管理,唯一可行的即是法治社会和宪政体系。乐于参加公共事务的人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得以实现。在此必须修改选举法和组织法。社区和选民圈子成为现代政党活动的首要场所和方式,政党内部本身不得赋权,乐于党务的人只进行联络宣传并募捐,这就涉及下一个问题,现代政党如何组建?(这肯定是个大课题,要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才能完成)

为了克服和避免党内的山头主义和所谓的路线斗争,中国民主党内可采取不赋权的方式实现。全国委员会由各省选派代表产生,主要做广告及思想传播的工作。
各地委员会主要的工作是发展和联络选民的工作,尽量使不同时期的中国民主党治国策略能得到选民认同,民主党各地委员会和全国委员会要发展各地有影响力的人员参加民主党以利于竞选,使社区、国家站在坚实的个人自由基础上,真正实现人权、自由、法治、民主的宪政社会。

1998年10月
王 有 才


注释:
199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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