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8日星期四

自由主义与宪政民主

自由主义与宪政民主
作者: 王有才
在中国要消除专制这一顽疾,自由主义、个人价值要得到充分弘扬,当然自由对于每个个体都是同权的,谁也没有权力扼杀其他人的自由,因为扼杀者本身实行的即是不自由(另外,当其在此时此地扼杀他人自由时,在他时他地他的自由也有可能被扼杀,因此他实施的不仅是对他人的不自由,也是对自身的不自由)。
而扼杀自由的情况在社会中极有可能出现,而且会是有规模的,这就需要通过法治来保障,因此,人权、自由、法治、宪政民主对社会来说是互为关联的,是构成现代社会的整体价值。

新闻自由是公共空间生成的媒体,它反过来促使公共空间的成长。现阶段如能突破新闻封锁,它就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力量,其对社会公正的保障和权力所起的制约甚至在短时间内超过反对党(当然,从长时间看,政治还是政党运作的,一旦实现多党制,多党竞争将会在非常长时间内决定一个国家的政策和政治走向)。

自由主义与宪政民主
         王有才

“五四”运动将“民主”和“科学”引入中国之后,民主一直是中国近代政党高
呼的口号,即使是共产党这样一个组织,也称自己是“人民民主”的。但实际上,在中国近现代扮演重要政治角色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仍然实施的是一党专制(有时甚至超过封建皇朝统治)。

从世界范围来看,原苏联、东欧集团自然亦是“高举人民民主”大旗的,甚至希特勒也是通过“民主程序”进入德国统治集团并专权为独裁统治的,那么,是不是因为民主本身存在问题呢?

从理论上来说,民主本身确实具有内构性问题,由于民主是通过程序实现的,因此通常可能会出来两种情况,即一方面会出现多数暴政,另一方面更易出现少数暴政。

为什么会这样呢?

多数暴政的发生是我们较易理解的,由于民主程序本身的问题,以及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一旦多数人的决定作出之后,在没有对少数人进行保护的前提下,多数暴政就很容易出现,而由于民众本身认知的局限性,初期出现多数暴政的可能性较大,一俟过了这一阶段,当少数人由于各种便利甚至先天就具有说服民众的能力,“多数民意”就有可能向“少数暴政”方面发展,由于民众认知的局限性,其多数民众就被少数人说服,而一旦过了这一过程,少数人掌握了政权以后,少数暴政就有可能出现。一旦当公众就某一类情绪达成“共识”后(如民族、国家、人民等概念),权力也就可能被少数人集中了。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专制国家亦一直高举“民主大旗”等原因。这也就是中国因为当年的民族存亡问题导致民众共同关注参与所走向中共一党专制的结果。

显然,问题的关键不在民主本身,民主有时解决不了非常简单的问题,比如说,当公众连问题都不了解之前,就进行表决,就进行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不是由于公众的缺乏知识和独立判断,就是因为集体无意识,而导致出现足够的结果困境。

所以,问题应该以另一种方式或思路来进行思考。

“五四”运动以及“民主、科学”大旗为核心在中国产生巨大影响力,这正是中
国当时政治运作型知识分子的应急选择,因为,事实也很清楚,正是通过一种运作程序可能集中最大力量解决国难当头的问题时,个人在其时就变得忽略不见了。而构成现代社会稳定并促使社会发展的价值却恰恰是更重要的人权、自由和法治(宪政民主的管理方式)。

人权的价值自不待言,人权既具有普遍性,更是人类社会更本质的价值之一,个人的自由、权利、幸福(对每个个体都是同权的)构成人类幸福的整个基石,由于事实上不存在抽象的幸福、自由,具体每个个体的权利构成了社会的根本。因此,更基本的价值是人权、自由、正义等,而宪政民主应该说提供了实现更根本价值的环境和规范,最终通过法治达到了个人、社区、国家之间的平衡。

从这里似乎可以得出一个肤浅的结论,当五四运动把科学、民主引进中国时,自由、技术*、人权、法治这些同样重要的价值并没有引入中国。而民主有时对消解专制并不是太锋利的武器,并且往往还会成为专制统治者的玩弄工具,特别是有着传统封建专制等级制度遗留的民众更甚。

而个人自由、自由主义才真正是专制制度的消解剂,所有专制统治者最担心、最为恐慌的是自由,自由构成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基石,亦是促进社会、科技、文化、商业等发展的真正动力。因此毛泽东特别怕自由,对有独立思想,具有相对自由人格的知识分子、艺术家,价值理性等的探索者进行了长期而持续的遏制,同样邓小平也惧怕自由,一旦七九民主墙被他利用后,他紧接着炮制出“四项基本原则”,对自由进行遏制,特别是“八六”年学潮,他将其界定为“资产阶级自由化”进行封杀,更说明他对自由的敌视,说明所有的专制统治者都对自由进行野蛮的扼杀。

因此在中国要消除专制这一顽疾,自由主义、个人价值要得到充分弘扬,当然自由对于每个个体都是同权的,谁也没有权力扼杀其他人的自由,因为扼杀者本身实行的即是不自由(另外,当其在此时此地扼杀他人自由时,在他时他地他的自由也有可能被扼杀,因此他实施的不仅是对他人的不自由,也是对自身的不自由)。
而扼杀自由的情况在社会中极有可能出现,而且会是有规模的,这就需要通过法治来保障,因此,人权、自由、法治、宪政民主对社会来说是互为关联的,是构成现代社会的整体价值。

在确定了这一整套价值体系的前提下,我们可分下面几个层面来探讨问题:
第一、个人
   个人是构成社区、国家的因子,亦是人类社会的价值渊源,在环境确定的前提下,一般是个人通过个人本身来实现自身生存和自身价值,他的选择性,他的自主性确定了他的存在状况,他与其他个人所处的关系构成了他存在自由发展的资源,除公共领域外,他自身解决自身的一切问题。
第二、社区
   社区是介于个人和国家之间的概念,其概念可大可小,它提供个人公共领域的服务,并同等的提供每个个体以平等机会,它是个人生存的基本环境。
第三、国家
   显然,国家是一个过渡性概念,它是社区概念的延续,而它更是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构成的一个人文概念,由于人类发展的承起性,国家主要是一定历史时期为了既定事实而不发生冲突而特别保持平衡变革的一个框架。由于其相对固定性,它与社区的概念就不尽相同了,它提供一般关系的服务和管理,是现实世界的重要因素。

现实的问题是,要从现实中国(一党专制统治)过渡到未来中国(宪政民主社会),如何才能实现呢?

首先,应该是不断壮大反对党力量。由于中共垄断了几乎所有的资源,反对党的生存和发展对一党专制的统治肯定是致命的,因为专制统治者的愚骗和恐吓的两手一旦不起作用,时间一长,专制统治就会名存实亡。另外,反对党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大大地扩展社会的空间,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公共机构、组织会应运而生,极大地推动公共空间的成长。

其次,公共空间为社会稳定变革创造了较好的环境,通常情况下,由于专制统治者对任何异于他的因素都作为“坏”的宣传,再加上它本身因制度导致的“恶”遍及社会,一旦愚骗与恐吓不存在之后,民众在很短一段时间内情绪会一边倒,会产生极大的社会动荡(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有时确实反而不利于宪政民主的确立),因此,公共空间越大,缓冲地带越多,社会变革反而会越有效(从较长时间看),民众亦越不容易做过于情绪化的事情。一旦社会达到这种状态,完全实现了真正的有序变革,封建专制就会一去不复返。

再者,新闻自由是公共空间生成的媒体,它反过来促使公共空间的成长。现阶段如能突破新闻封锁,它就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力量,其对社会公正的保障和权力所起的制约甚至在短时间内超过反对党(当然,从长时间看,政治还是政党运作的,一旦实现多党制,多党竞争将会在非常长时间内决定一个国家的政策和政治走向)。

最后,我相信,反对党的生长与新闻自由的确立,必然是消除一党专制的两付最猛烈的药剂,而公共空间的大量成长使得变革相对有序而稳定,一旦权力制约有了充分的基础,自由、法治就可以确立并得到保障,宪政民主就会在中国确立起来。

因此,对于民运人士和反对派而言,在反对党和新闻自由两个领域的开拓是非常关键的。

*注:技术的发展使得资源更大的平民化(如电视、电脑等),垄断资源将越来越困难,Internet网的发展使得言禁已不可能,一旦资源进一步普及,专制制度就支撑不下去了。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