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8日星期四

关于中国民主党的活动准则

关于中国民主党的活动准则
  公开、理性、非暴力、合法,是我们行动的四准则。它其实也是民主和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并作为创建中国民主党的首要条件。
  一、公开
  在筹组中国民主党的时候,最先确定的原则便是公开,其理由:
  1。创建中国民主党只是为了健全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中最缺乏的是分权制衡的健康的党团制度。相比较而言,有独立而且相互监督与竞争的反对党存在,对于眼下的吏治腐败、权力滥用、贪污成风的社会现实应该是首先考虑的事。我们的目标不是像当初中共为了夺取政权,而是希望促进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有助于实现民主制度的最终形成,也即使政治制度得以健全。因此,系于这样的社会目标,我们不怕被打压,而且是以准备坐十年、二十年牢的决心来坚持该原则,当然也希望不要遭到打压。
  2。几年来中国沉闷的政治,不利于中国的发展,现存的政治制度已严重阻碍了经济的"进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鲁迅),我们不希望中国被困死,我们就公开一搏。坐牢是在所难免,只要当局给我们留下一点时间,制造一点社会影响,唤醒几个国人,能振作当局政改的决心,就足够了.当然要求我们不公开的理由是"公开了会受到当局的打压",但是不公开是否就不会受到阻挠呢?事实上,受到阻挠是必然的,如何有效的开展组党活动?一是迅速产生社会效应,二是有组织的政党有利于解决中国的问题 .自七九年以来,国内组织独立政党的努力未曾停止过,由于是采用秘密的方式,其社会影响几乎都局限在当事人被抓与家属受牵连上 .秘密组党从来都被秘密地抓捕,这正是当局所期待的 .当局仍然作出理直气壮的言辞:中国人享有结社自由云云 .而公开了,他的抓捕也就秘密不了,当局的形象是要直接面对公众,面对国际社会,这显然有利于社会效应 .
  我们的社会目标是完全正义的,公开了,当局了解我们到底想干什麽、在干什麽,是有好处的 .中国的统治有一个传统即是恐怖统治 ,在文革时期达到了极点 .恐怖统治是双重的,一方面,百姓不敢窥视政权,不敢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另一方面,由于恐怖统治者惯于采用恐怖手段,深知恐怖手段的恐怖,于是它也最经常地处于害怕被恐怖者报复,即以恐怖对恐怖的恐惧中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恐怖社会中为什麽当局对民间的风吹草动,都万分警觉且采取过激手段的缘由了 .公开是有利于消解社会恐怖气氛;我们公开地组党,让一般老百姓认识到:这没有什麽恐怖的,至多坐牢而已,我们不怕;另一方面让当局看清我们,久而久之他也会认识到我们不是去寻求复仇,我们也不要暴力夺权,当局恐惧民众的心态也会减弱 .
  中国还有一个专制的传统。我们认为共产党最初是不想营造个人统治的,但它长期的活动方式却使这种个人统治成为不可避免,在一切不公开的组织中,保密几乎就等同于生存 .为了保密,必然要对信息及资源进行分割,越处于组织中心的人物他就掌握越多的信息和资源。由于对信息,资源掌权的多寡,本身就是一个权力高下之分,要避免这种状况在未来社会中复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民主社会的基本准则 .当然任何组织都有程度不同的秘密,但我们应坚持避免那种垄断信息与资源为目的的保密行为 .中国第三个传统是"社会分离" .中国是一个未充分融洽而不和谐的社会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有行矩 .在中国,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社会单元,比如:国家、企业、各行政部门、家族等等,不仅内外有不同的道德标准,行为准则,而且还有不同的法规 .就一个党而言,它就是一个完全可以被认作为不同于社会的另一个社会. 在这个党内可以获得权力,也可以获得利益,它有不同于社会的一般道德要求,也有其法规规定,如何打破中国社会的长期分离状态,建立和谐融洽的社会,而面向社会公开,以社会标准为标准,以社会道德为道德,以社会法规为法规,即"我们无异于社会" .中国需要:1、国有企业社会化;2、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社会化;3、社会事务社会化。当然公开不是要剥夺公民的隐私权 .就目前而言,个人的交流、通讯、与生活来源等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 .政党组织不宜过问 ,并应助其保护隐私 .
  二,理性
  认真研究20世纪中国社会史,会发现是应一个缺乏理性的社会 ,很多社会变革,制度的确立,很难找到其中理性的成份 .比如中国为什麽贫穷落后,为什麽动乱不安?"五 .四"的先贤们以为民主与科学可以解决问题,而所谓民主、科学与信仰的关系如何,其理解各有其说,茅于轼先生认为中国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权",或许可以从根本上回答上面的问题,但离"五四"已经八十多年了?为否定而否定的激情快意式社会运动,几乎贯穿着这个世纪的全部历史,最令人感慨的或许是中共的历史 .中共自诩为最激进的政党,但四九年以后,在中国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制度,在革命与激进的形式下,却重蹈了历史的覆辙:经济制度确立公有制,实际上是国家所有制,而这恰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基本经济制度,只不过那时的国家是以帝王的名义而已,"人"在这个"新"制度里再次淹没,而几千年来不能改变不能使中国振作的制度又怎能在几十年里振作这个国家呢?这里的误区就在于套西方的政治学,而不分析中国的传统结构,政治制度,则重新恢复高度集权的自上而下的统治模式 .几千年来人间的神(国家)而不是人仍然高高在上 .那种国家政权与社会民众对立并互相恐惧的现状丝毫没有改变,而六十年代毛泽东却是以另一种更为荒诞的奇思怪想代替理性而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民族灾难 .其次我们要理性的认识"民主" .真正的民主只能是规则与程序下的自由,也就是说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意 .民主是每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与认识,通过一定的规定程序,依照一定的规则,表达自己意志的社会行为 .当然这些程序与规则的产生本身也就是民主的,民主原则中还有一条十分重要的观念,即当利益冲突时,采取妥协与对话的原则而不是诉诸武力和对抗 .其三,理性处理社会事务,对话与妥协也应该是我们目前解决社会事务的理性原则。回忆中国近百年来,失去的机会太多,有两次是在国共两党的对立与对抗中失去的,一次是在北伐初步胜利之后,部分共产党违背陈独秀中央的民主原则去创建工农武装割据 ,以期独自获得政权,这时的国民党自恃有强大的武装力量,根本不习惯对话与妥协,党派混战从此开始 .第二次是抗日胜利之后,如果有一方能坚持对话与妥协,中国的民主制度将由于两党制约很可能早已实现,然而妥协就从来未曾来到中国大地,国共两党的历史我们不能不记取!
  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妥协即宽容,我们确立"不对立""不对抗"的立场,我们的口号是:"我们没有敌人!"我们与中共没有原则的冲突,甚至在大多数的利益上也是一致的 .就执政的中共而言,如何通过改革,保证其执政党的地位,就是其利益所在 .而改革本身就需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的一个系统工程,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不管是什麽政党 .中共一面声称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而改革的道路只有一条即科学的道路,掺杂进任何私货,改革就不可能成功,因此中国民主党与中国共产党怎麽可能有原则的差异?对中共而言,需借这条道路保住执政党的地位,,我们希望由此达向民主社会,利益是何等一致!如果中共开放党禁,自己来搞多党制,那该是一项最节省的社会工程,也是中华民族的大幸 .不管是谁在推进民主制度的建设,其价值都是一样的,都为中国的民主建设作出了贡献!历史会记住。
  三、非暴力
  在我们的四原则中,非暴力是最早的两个原则之一(另一个是公开),事实上在两个原则之外,还有一条原则即不搞群众运动 .我们认为政治是政治家的政治,改变全民政治为政治家的政治,是保证社会平稳的一项基本策略。每一个公民都可能是政治家.非暴力,简单的说,首先,我们主张民主即对话与妥协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其次,我们主张武装力量国家化;其三,我们主张和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不管这种暴力的借口如何。
  中国是暴力事件最频繁的国家之一,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极为深重的灾难,我们将以非暴力的形式去实现我们的社会理想与社会目标,这需要全民的宽容。需要不同党派之间的对话与妥协,才能最终实现:因为全社会的根本利益都系于民主政治健康发展,所以我们无需采用强烈对抗的方式解决相互间的分歧,无需采用暴力;我们只是从社会科学的角度,从人类历史来提出民主社会模式 .当然,任何认识都有它的局限,我们的认识也如此。但不同的认识,也不是诉诸武力的条件。我们不以暴力复仇的方式去寻求我们遭遇的不公正,但我们有权要求法律、社会舆论包括国际舆论参与评判,我们的非暴力原则还包括,不作恐怖威胁,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不在军队中建 立民主党组织, 军队中的民主党员要模范遵守军纪国法,不得利用军职干涉国家政务.
  四、合法
  关注民主党发展的朋友可以发现从一开始筹组中国民主党之时,我们就寻求"合法"的努力 .当初根据"社团管理条例"以" 筹委会 " 的名义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注册"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但我们并没有将它作为民主党运作的一条原则。原因是:在目前中国的法律系统内,还有许多法律不仅违宪,而且包括宪法的个别条例在内的一些法律甚至本身就不合"法" .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提出了"合法"的原则,这是我们宪政民主的社会目标所决定 .
  关于"合法"的原则,我们有这样的说明:
  1、法律所允许的我们坚决做;
  2、法律不反对的我们也做;
  3、法律反对的,而其本身不"合法"的,我们合法着做;
4、在不同的法律中,宪法,世界人权宣言, 联合国宪章优先 .
  目前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与全国各地民主党成员,自六月份以来多次受到中共的打压、拘押、监视居住、抄家、没收电脑、通讯器材 .最近又对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徐光等四位先生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宣布逮捕,对陈树庆先生则以"监视居住"的名义 ,秘密关押 .目前我们和家属正在寻求法律的帮助,我们也呼吁社会舆论包括国际舆论的关注、评判 .但是我们坚持公开、理性、非暴力、合法的行动准则不变 .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 注释:
吴义龙起草《关于中国民主党的活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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